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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投資移民簡介
美國投資移民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 方案
美國投資移民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 方案是美國移民法中針對海外投資移民者所設立的移民簽證類別的簡稱,是美國國會在1990年為了刺激美國經濟,通過提供美國永久居住權的方式吸引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創造工作機會,並於1992年及1993年間對有關法案進行了修改,現時EB-5的全球簽證配額為每年10,000個。
美國移民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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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移民項目類型及金額投入、創造的就業崗位人數:
- 直接投資項目:投資金額為180萬美元,每個投資人至少創造10個新創造的直接就業數;
- 目標就業區/區域中心投資項目:投資金額為90萬美元,每個投資人至少創造10個新創造的直接、間接和連帶就業崗位數目。
- 申請人需年满16歲;
- 提供投資款項的資金來源證明;
- 投資者在過去無犯罪紀錄或重大疾病;
可攜帶家庭成員:
- 配偶
- 21歲以下未婚子女
居住要求:
- 取得I-526簽證2年後,即申請永久居民綠卡
- 申請人持有綠卡5年後,可申請美國公民身分
美國投資移民所需文件
申請文件:
- 2張彩色照片
- 護照(全本複印)
- 中國身分證(正反面複印本)
- 中國戶口簿(全本複印)
- 出生證明書
- 結婚證書(或離婚證書)
- 有關學歷及專業資格之證書
- 工作證明及工作收入證明(如工資單及銀行入賬紀錄)
- 無犯罪紀錄(I-526獲批後)
- 匯款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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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來源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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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買賣
- ⑴. 房產證
- ⑵. 房產購入及賣出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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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抵押
- ⑴. 房產證
- ⑵. 房產購入證明文件
- ⑶. 房產評估文件
- ⑷. 貸款合同
- ⑸. 放款的銀行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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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營利分紅工資收入(包括獎金)
- ⑴. 過往的工資單
- ⑵. 開銷憑據
- ⑶. 最近5年的報稅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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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
- ⑴. 贈與合同
- ⑵. 贈與人的財務背景資料(如報稅單及工資證明等)
- ⑶. 書面證明(贈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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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
- ⑴. 遺囑
- ⑵. 死亡證
- ⑶. 過世者的財務背景
- ⑷. 法院文件
- ⑸. 銀行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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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
- ⑴. 貸款合同
- ⑵. 償還貸款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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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 ⑴. 入股資金的合法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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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買賣
美國投資移民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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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免費諮詢,初步評估及收集所有文件,簽訂服務協定及委託書,繳付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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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確認EB-5項目並簽署項目相關文件(約1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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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確認EB-5項目確認資金來源,並進行匯款,把資金投放到項目的監管賬戶(約3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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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I-526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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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審批I-526項目(約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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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26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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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獲發簽證後要在180日內入境美國,並領取2年期臨時綠卡
或
2. 持簽證進入美國,並在60日內遞交領取身分申請,無須面談(約4-6個月)
3. 在美國領取2年期臨時綠卡 -
2年後,遞交I-829申請(約6-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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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批後,獲得正式綠卡